关于推荐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督查组成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部门:

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督导在实验室安全保障与监督的重作用,学校已于2021年6月3日成立了第一届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河北工大办〔2021〕13号)聘期两年。两年来,安全督查组在实验室安全督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有效维护了我校安全的教学科研实验环境。临近聘期结束,特向相关学院征集第二届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成员的推荐人选

一、选聘条件

具有丰富的实验室工作或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较完备的技术安全知识,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主要任务

对学校所有开展教学、科研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特种设备等实验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二级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就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详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实验室管理特点,第届督查组成员拟由相关单位推荐专家组成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推荐程序

    各单位根据推荐名额组织推荐,620日前将名单协同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高见

联系人:高见60438417

 

附件

1.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成员推荐名额

2.河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工作章程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