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我校实验室历史遗留过期化学试剂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化学试剂规范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环境污染,确保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依据国家相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历史遗留过期化学试剂的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工作目标与安全责任

工作目标

全面摸排、科学甄别、规范处置各实验室现存的历史遗留过期化学试剂,建立完善的试剂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消除因试剂过期、标识不清、存放不当等引发的安全风险。

二)安全责任

各相关单位是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清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直接责任人。

三)强化全过程管理

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在试剂摸排、分类、装箱、暂存、移交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护措施,严防试剂泄漏、遗失或意外事故发生

二、相关工作要求

全面摸排,建立清单

各单位组织对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包括暂存库、准备室等)进行一次彻底清查。重点排查无标签、标签脱落或模糊、超过有效期限、长期无人认领或使用的化学试剂。对所有排查出的过期试剂,需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规格、状态、存放地点、责任人等信息,建立清单(详见附件)并于2026331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技术安全科代金玲刘香岩(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

二)科学甄别,分类存放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经验丰富的教师对排查出的试剂进行甄别。

1.对能够明确识别且确认为过期失效的试剂,应根据其化学特性(如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氧化等)进行分类,使用原包装或合格的容器盛装,确保密封完好,并粘贴清晰的警示标签(注明危险特性)。分类后存放在通风、阴凉、安全的暂存区域,远离热源、火源和不相容物质。

2.对无法识别成分和性质的“不明物”,作为高危物品单独存放,严禁随意混合或处理。

3.规范处置,依规移交:本次清理出的过期化学试剂,由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沟通协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掩埋、倾倒或出售过期试剂。

三、规范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

相关单位以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化学试剂动态管理台账,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从购买、领用、使用、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动态台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对存量化学试剂的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试剂过期积压现象,逐步建立试剂有效期预警和定期清理的长效机制。对管制类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各实验室深入排查,确保做好本次专项清理工作。

 

附件:河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历史遗留过期化学试剂排查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