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河北省校园安全数智化管理平台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及河北省关于组织高校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的要求,我校需通过“河北省校园安全数智化管理平台”完成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填报,并按要求同步河北省教育厅。为确保各相关部门、各实验室负责人能够准确操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与内容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实验实训中心均需纳入填报范围,按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进行分类。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由系统自动判定,分为Ⅰ、Ⅱ、Ⅲ、Ⅳ级,对应红、橙、黄、蓝四色,分别表示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每间实验室需完成基础信息登记和分级分类评估。基础信息包括所属学院、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类别、安全负责人、实验室位置、建筑面积等;评估共29项,分8组填写。系统按国家标准两套办法同时判定,取更严格的一轨,结果页可查看判定依据。

二、平台登录

登录地址:https://sch.hebei.xyaq360.com.cn

首次登录后系统会引导修改密码,之后可自行修改。账号按学校管理员、部门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三种角色分配。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导入后,账号为手机号,密码手机号后六位。移动端目前仅支持实验室负责人登记,部门确认、学校审核仍在PC端完成。

三、工作流程与职责分工

本次填报按“学校管理员 → 部门负责人 → 实验室负责人”的顺序推进,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按流程组织。

(一)学校管理员

登录后进入【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审核】。

通过【学院组织管理】创建学院和部门,并为每个部门指定负责人。必须确保部门管理列表中每一行均为“已就绪”;存在“待设置负责人”的,必须补上,否则该部门实验室无法被确认,流程会停住。

核对建筑(楼栋)及场所信息。建筑用途需选择“教学及办公”或“综合教学实验”等类型,场所类型建议选择普通教室或实验室。信息缺失会导致老师选不到房间。

对部门已确认的实验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等级正式生效,并自动同步省厅。学校审核页评估内容只读,不可修改。

(二)部门负责人

登录后进入【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登记】。

通过【管理实验室老师】将本部门实验室负责人加入名单。个别添加可直接输入姓名检索;批量添加可下载模板,填写姓名和手机号后上传。未被添加的实验室负责人无法登录系统登记实验室。(学校已将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的实验室负责人导入,个别需要手动添加)

对实验室负责人提交的实验室进行确认。重点查看29项评估内容,无误点【确认通过】;有误点【退回】并填写理由。确认后状态变为“已确认”,等级尚未生效,还需学校管理员审核。

部门负责人也可自行登记实验室。自己登记的实验室提交后,系统视为部门已确认,直接进入学校审核。

(三)实验室负责人

登录后进入【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登记】。

点【登记实验室】,填写6项基础信息。选择实验室位置时,只能从学校已维护的建筑与场所中选择,不能手填;同一位置只能登记一间实验室。

填写分级分类评估。多数实验室多数项为“不涉及”;可分批填写,点【保存草稿】,下次继续。全部填完后点【查看判级结果】,确认无误后【确认提交】。

提交后状态变为“待部门确认”,老师本人不能再修改。如被退回,在列表中找到“已退回”记录,点【修改重提】,按退回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10月15日前,学校管理员完成部门创建、部门负责人设置和建筑场所核对;各部门完成本院实验室负责人名单维护。

填报阶段:10月20日前,实验室负责人完成实验室登记和评估提交。

确认阶段:10月25日前,部门负责人完成确认。

审核阶段:10月30日前,学校管理员完成审核,等级生效并同步省厅。

五、工作要求

(一)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河北省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明确1名负责人(学校已设定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员为负责人),确保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全面覆盖,不重不漏。所有实验室均须登记入库,做到应填尽填、无一遗漏。

(三)严格审核,及时沟通。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对评估内容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学校审核环节为只读审核,不对填报内容进行修改。如遇选不到楼栋或房间等情况,请及时联系学校管理员补充完善。

(四)规范流程,动态管理。已生效的实验室如需修改,请切换至“学校已审核分类分级”页,点击【重新评估】进行操作。该结果将从省厅撤回,退回登记人重新评估,修改完成后须重新经部门确认和学校审核。删除实验室仅限“部门已确认”状态,已生效(学校已审核)的实验室不能删除,须通过【重新评估】流程处理。

(五)同步数据,确保一致。 省厅端仅接收“学校已审核”的结果,部门已确认但未经学校审核的不会同步。各相关部门务必确保实验室填报的危险源信息准确无误,并保证学校系统与本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系统填报工作顺利按期完成。

六、学校管理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代金玲  刘香岩

联系电话:60438417或WeLink

 

附件: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操作指南(学校端)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