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我校上一阶段报办政府采购的工作进展与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需求,对仪器设备和家具等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格式做出调整,请各单位按相关要求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下半年所需仪器设备及家具(含设备维修项目)采购计划报国资处。我处认真审核后,确定不同采购方案,办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此次计划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已经学校报教育厅、财政厅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内的采购计划请在报表中注明政府采购预算编码,并且严格按照当时填报的设备申报。
2.采购计划必须有确切的资金来源,为本年度急需,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
3.所报项目除填写“河北工业大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报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资料,纸质表签章齐全)外,单价5万元(含)以上的软件需填“河北工业大学购置软件(5万元以上)审批表”和“河北工业大学购置软件(5万元以上)可行性论证报告”;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需填“河北工业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审批表”和河北工业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可行性论证报告”,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需进行校级论证,审批表和论证报告只需提交签完字的纸质资料。
4.随同申报计划请提供购置项目的详细参数或招标情况说明表,以加快采购进度。
5.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请勿拖延;采购项目务必认真研究和充分讨论,一经上报省采购办无法更改。
为了顺利完成今年的采购计划,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填报工作,各单位联系人统一负责上报,按单位办理。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zc@hebut.edu.cn,邮件主题标明单位与项目内容。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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