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2023年度教学科研用房核算相关数据的通知
时间:2023-09-08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河北工大〔2022〕7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教学科研用房核算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段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及数据统计说明
1.请人力资源处协助提供相关学院教职工人数、职级、职称等情况(详见附表1:教职工人数)。
2.请本科生院协助提供相关学院教学用房定额面积中的公共课实验室面积(详见附表2:公共课实验室面积)。
3.请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协助提供全日制本科生人数和研究生人数(含留学生)(详见表3:本科生人数和附表4:研究生人数)。
4.请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展规划部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协商确定科研重点平台面积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详见附表5:重点平台面积)。
5.请各相关学院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确定本年度统计周期内教学科研用房明细(详见附表6:2022-2023年度教学科研用房使用明细)。
三、数据统计报送要求
请各归口管理单位、部门及各相关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齐延霞(行政楼B324)。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齐延霞 联系电话:60436983
附表1:教职工人数
附表2:公共课实验室面积
附表3:本科生人数(含留学生)
附表4:研究生人数(含留学生)
附表5:重点平台面积
附表6:2022-2023年度教学科研用房使用明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