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21号)文件要求,制定《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发布

一、总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认真开展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风险管控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气瓶、大型仪器设备及特种设备、生物安全等重要危险源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谋划和部署整体工作。

组长:李子彪

成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各单位(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负责人。

相关单位部门自行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所辖实验室开展检查并做好整改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确定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

5月31日下午五点前,附件2、3、4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315,电子版经本单位主管实验安全工作领导同意后,协同办公发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代金玲。

(二)现场检查阶段 (2024年6月1日-6月5日)

学校组织检查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于近期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单位重点检查。检查内容:院级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气瓶等重要危险源管理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等。

(三)整改阶段

专项检查组检查完毕后,阶段性总结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反馈安全检查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并进行限期整改。

(四)回头看阶段

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位。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联系方式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技术安全科:代金玲 刘香岩

联系电话:60438417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4年)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