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2025年度教学科研用房核算相关数据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河北工大〔2022〕77号)有关要求,近期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教学科研用房核算工作,相关数据需相关单位、部门协助采集,具体安排如下:

一、数据统计周期及时间节点

数据统计周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9月30日为核算数据的统计节点。

二、相关数据

1.教职工数据

各相关学院教职工人数按2025年9月实际在岗人数核算,教职工人数及职称等情况请人力资源处协助提供(见附表一)。校机关在学院有科研任务的双肩挑人员由相关二级学院进行名单和人数统计报送。

2.公共课实验室面积

教学用房定额面积中的公共课实验室面积(见附表二)请本科生院协助提供。

3.本科生和研究生数据

全日制本科人数(见附表三)和研究生人数(见附表四)请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助提供。

4.科研重点平台数据

科研重点平台面积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展规划部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共同协商确定(见附表五)。

三、数据核实与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于2025年9月30日前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核实并确认2024-2025年度教学科研用房明细(见附表六)。

请上述相关单位和部门于2025年10月15日下班前将相关数据(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齐延霞。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齐延霞,60436983(或Welink)

 

附件:1.附表一(教师人数)

2.附表二(公共课实验室面积)

3.附表三(本科生人数)

4.附表四(研究生人数)

5.附表五(重点平台面积)

6.附表六(教学科研用房使用明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