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冀政发〔2023〕7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河北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冀教资后[2020]35号)和《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冀财资[2024]111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开展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精细化管理,提高固定资产清查效率,2026计划启用线上清查模块奠定数据基础。本次清查各部门单位需进一步线下梳理摸清家底,加强账物核实,落实责任到人的制度,及时准确掌握资产使用变动状况,提高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为资产的高效利用提供数据支撑。

二、清查范围和基准日

各归口管理单位、部门已入账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含大校和独立账户资产(校医院、饮食服务中心和廊坊分校);以20251130日作为核查基准日。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2026年3月15日)

1、各单位、部门教职员工登录固定资产系统,核实个人名下资产,做到账物一致,资产所属部门、存放地点信息准确,没有标签的及时进行补打并粘贴。

2、如发现不属于个人名下资产的,告知管理员共同进行核查,并可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原始档案查询,追根溯源,确认无误后及时在系统进行资产调拨(领用人、使用单位以及存放地点)。已在固定资产系统提交的在途调拨业务,及时查看进度跟踪进程,完成审批流程。新升级固定资产系统使用及调拨流程参见附件1

3、根据《河北工业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如发现本单位行政用资产超出配置标准的,及时在固定资产系统作项目变动,变更使用方向。

4、清查出的闲置、低效运转资产,优化考虑校内调剂,可以将资产调剂至固定资产系统公物仓模块展示,具体流程参见已发通知附件2。

5、岗位调动导致人员所在部门变动不及时的情况,在完成个人名下资产工作核实后,及时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统一报送给部门管理员进行人员所在部门的变动,以防影响资产正常上账工作。重点核实已退休和临近退休人员名下资产(设备和房屋)占用情况,完成资产变动。

6、核查资产达到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的,可按要求提交报废处置。

7、核实有物无账的,填写附件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盈单》并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固定资产盘盈根据固定资产盘点单、盘盈情况说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等进行认定。

8、核实有账无物的,填写附件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亏单》并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盘亏原因为盘亏(丢失)或毁损的,需提供根据《河北工业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进行的赔偿责任认定说明与单位部门内部说明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者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说明。

盘亏原因为被盗的,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结案证明;盘亏原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毁损的,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事故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屋拆除证明等。

盘亏原因为其他的(资产重复上账、横向资产上账、高值易耗品上账等),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材料,核实无误后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资产盘亏上报资产应当逐项清理,取得合法证据后,对损失项目及金额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对已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而无法确定损失金额的,根据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明进行认定后,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资产与实验室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省财政厅审批,财政厅批准后核销。

(二)汇总阶段(2025年3月16日-4月1日)

汇总各单位、部门盘亏盘盈材料,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并督促单位部门进行整改,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工作要求

1、2026年计划启用线上清查模块,流程与操作比较严格,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线下清查,明确分工,积极配合,管理员及时督促老师核实名下资产信息,并做好汇总工作,对于不属于本人或部门单位名下的资产及时进行调拨。

2、各部门单位在清查盘点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自查自纠,并逐项完成相应整改。

联系人:崔羽 曹翠瑶  联系电话:60438414Welink

 

附件1.系统上账调拨流程

2.关于启用校内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

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盈单》

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亏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