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河北工业大学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5-15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6〕23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河北工业大学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发布,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2026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牢安全底线红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针对共建共管实验室,要明确牵头主体,厘清责任边界,杜绝监管盲区。同时,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对标教育部最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安全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教育准入、风险评估管控、应急管理预案等制度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另外要做好新工艺、新兴交叉领域及“一校多区、一院多址”等特殊情况的风险防控工作,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以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谋划和部署整体工作。
组长:刘炳胜
成员:安全工作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各相关单位(部门)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成员。
各相关单位、部门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所辖实验室开展检查并做好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专项风险排查
各相关单位、部门参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 (试行)》(附件1)组织实验室风险排查,认真填写主要风险内容及管控措施,形成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清单。学校根据实验室风险底数,建立校级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并动态调整,做到 “一室一表、一校一台账”。
(二)做好分级分类管理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善风险源,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
(三)开展隐患自查整改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对标安全标准,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6 年)》以及《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 (2026) 7 号) 等文件要求,组织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安全准入和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情况、重要危险源管理等内容。
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可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短期无法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隐患动态清零、见底见效,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四、工作安排
(一)专项风险排查和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
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参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 (试行)》(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见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风险排查与自查,建立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清单(附件3),确定Ⅰ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6)》(附件4)。
6月1日下午五点前,填写附件4、5、6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至体育中心225-2室,电子版(附件3、4、5、6)经主管实验安全工作领导同意后,以协同办公方式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代金玲。
(二)现场检查阶段 (2026年6月01日-6月10日)
学校组织检查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于近期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单位重点检查。检查内容:院级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准入、重要危险源管理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新工艺与新兴交叉领域、一校多区和一院多址的风险防控工作等。
(三)整改阶段
专项检查组检查完毕后,阶段性总结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反馈安全检查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并进行限期整改。
(四)“回头看”阶段
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位。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联系方式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技术安全科:代金玲 刘香岩
联系方式:WeLink
附件: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3.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清单(一室一表)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6年)
5.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