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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登记办法与流程 |
作者: 加入日期:2014-04-092013-1-6 录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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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1.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
2.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
3.单价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 家具管理范围:
所有家具(无论单价多少)。
三. 固定资产增加方式:
1. 购置、调拨、赠送、自制;
2. 在账设备需增加附件配件的,在原主机上办理增值。
四. 报账流程:
应根据实物验收,填写《河北工业大学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四联,《发票签字汇总单》,相关人员在规定位置签字,注明经费科目,管理员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签字、统一编写分类号、仪器编号、验收单号、单位编号。
五. 如果是设备维修或更换部分零配件,需上交更换下来的零配件,由国资处有关负责人员收回到设备库,并在发票汇总单上注明并签字后方能到财务处报销.
六. 用户持第二联(红)、第三联(蓝)、发票、汇总单,经费记录本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七. 用211、重点学科费购买的固定资产,需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省重点学科建设购置仪器设备审批表》。
八. 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应有《河北工业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报账时应有专家签字的《验收报告》,提供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照片,安装地点,同时填写《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登记表》领取《精密贵重大型设备使用维修记录册》。
九. 自制固定资产填写《河北工业大学自制仪器可行性论证审核表》。
附:各相关事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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