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十五:教职工退休、离职等如何进行仪器设备的移交?

当您退休、离职或者是长期出国时,您应在离岗前一个月,与您所在部门仪器设备管理员联系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移交内容主要包括:

(1)使用和管理的所有设备(帐、物相符);

(2)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含随机技术资料、验收报告、日常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以及零部件实物情况(数量、质量、存放地点等);

(3)实验室及实验室内箱、柜等的钥匙等,以上具体事宜您可与您所在部门仪器管理员联系办理。

(4)移交手续办理完成,方可来我处,在离校手续上盖部门公章对移交结果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