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一:家具登帐标准?

   家具登帐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 号)、《河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河北工大〔2017〕65 号)、《河北工业大学家具管理实施细则》(河北工大〔2022〕1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家具类资产管理进行了如下调整: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0 元(含)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家具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同批次、同规格总价在 3 万元(含)以上的家具,也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家具作为低值品要按照《河北工业大学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