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带队开展秋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开学后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2026827日,校党委常委、副书记赵斌和副校长刘炳胜带队,安全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深入北辰校区和红桥校区,对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个学院重点实验室开展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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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格按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着重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大型仪器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实验室存在危险化学品超量存放,试剂未按规范要求放入试剂柜中,试剂无标签;危险性气体的气瓶未放入符合规范要求的气瓶柜中,气瓶过期;危险性实验项目未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实验进行中无人值守现象等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相关学院立行立改,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实验室,立即停止实验,待整改完毕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实验,保障教学科研各项活动安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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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胜强调,实验室安全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底线和红线,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他提出两方面工作要求是做好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实验气体、特种设备等的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凡涉及重要危险源的教学、科研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是学校将出台《实验室安全隐患处理办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一律先予以查封一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相关学院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订整改承诺书,经学校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实验室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