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13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校内各单位、部门:
寒假将至,为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学校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核实并进一步健全各类应对突发紧急状况的应急预案。
二、各相关单位及实验室负责人员要认真组织一次对所辖实验室的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等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摸清疫情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数量并准确登记,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与措施,切实担负起实验室安全与疫情防控的管理责任,危险实验必须按要求由负责老师现场指导。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进出实验室的人员管理,集中开放的实验室,参加实验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实验室额定人数的三分之一,坚决避免同时段人员过于集中;实验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符合疫情防护标准的口罩。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
五、开放的实验室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间隔通风3次或以上,每次20至30分钟;每日对实验室地面、门把手、实验台、座椅等消毒2次(上午实验结束后1次,下午实验结束后1次),消毒后开门开窗通风30分钟,并做好消毒的安全培训和人员防护。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进行处理。
六、疫情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以线上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实验室责任人要结合本实验室的特点、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疫、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杜绝事故发生。
七、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验室的开放使用和封闭管理,加强对实验室防疫、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积极整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八、假期实验室开放期间,学院应安排导师或值班人员在岗,并将值班人员信息及时通知学生。
九、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未按规定规范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理,严重的将关停,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及实验室认真按照要求,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师生安全。
联系人:高见 联系电话:1382094508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