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发共享服务奖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30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部门:
按照《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和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有关要求,高校通过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为校外提供预约检测服务,可申请服务奖补,预计2026年9月启动2026年度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甲方为校外单位
(二)使用仪器设备须在河北省大仪网上完成信息登记,且原值为30万及以上。
(三)服务事项要与科研活动相关,合同(协议)涉及的检验、检测、分析等服务须是科学研究活动的必要环节,其结果直接用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究、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其他形式的科研探索发现。
(四)发票金额和合同(协议)金额须相对应,能够互相印证。
(五)材料期限要求:合同(协议)和对应发票日期须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如合同(协议)执行期涉及到的时间周期较长,执行期可延展到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
二、申报材料
开放共享服务合同(协议)扫描件;开放共享服务合同(协议)对应发票扫描件;其他能够说明合同(协议)用于科学研究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奖补应用
申报材料经河北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完成后,将服务协议金额给予相应比例的奖补,补助经费可用于提供检测服务仪器设备的运行维修维护、耗材、操作人员培训及相关费用支出。
四、其他事项
2026年度申报工作预计将于9月开始,为校外用户提供检测服务的相关单位、部门请在2026年9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WeLink发送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兰旭。
联系人:兰旭
联系方式:60438473或WeLink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