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特别是进口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了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特别是进口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水平,请各相关单位、部门严格落实《河北工业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河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河北工业大学进口免税仪器设备购置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全流程管理,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购置论证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前期购置论证工作,确保大型仪器设备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学校于2021年11月发布实施了《河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依据“先论证、后入库、再采购”原则,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充分进行调研并规范开展论证工作。

二、加强开放共享预约使用及信息维护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学校校区功能布局调整和学院搬迁工作不断深入推进,部分大型仪器设备存放地点、管理人员等信息发生了变化,在完成搬迁后要及时通过河北工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变动更新工作。

对于符合纳入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请及时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已加入平台的仪器设备,积极做好预约检测服务。

三、加强大型仪器设备校外使用管理

大型仪器设备确需临时搬迁至校外使用的,需履行申请备案手续。仪器设备负责人填写《贵重仪器设备校外场所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备案。如私自将仪器设备搬运至校外场所使用,造成损坏、损毁、丢失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进口仪器设备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和海关部门有关要求,进口仪器设备设置有监管期间(目前一般为三年,以到学校时间起开始计算),监管期内的进口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变更备案场所,严禁搬运至非备案场所使用(学校备案场所包括:北辰校区、红桥校区东院、南院和北院),已出监管期的进口仪器设备,参考国产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需确认是否已出监管期,请与招标采购中心联系。

新采购进口仪器设备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我校新购进口仪器设备防疫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防疫管理工作。(办公网2022年6月发布)

五、重视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度考核工作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10万元(含)至40万元(不含)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度考核工作由各使用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学校发布的考核通知(一般9月份发布)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是开展大型仪器设备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