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实验用气供应商安全资质审查的通知
时间:2025-09-16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相关实验用气供应商:
为保障我校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进一步加强实验用气安全和规范化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有关规定,以及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实验室安全(包括化学安全、用气安全等)制度要求,学校计划于近期组织开展实验用气服务供应商专项安全资质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气体服务供应商要求
拟参与审查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能充分证明其安全资质与能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基础法定证照: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明确许可范围包含相关气体);
3.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扫描件(如涉及气瓶充装);
4.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 2 类) ”或相应具体项);
5.承运车辆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危货)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危货运输)样本扫描件。
(二)产品质量与气瓶安全管理证明
1.主要气体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声明;
2.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气瓶来源控制、定期检验、充装前检查、配送前检查、回收流程、报废处置、信息记录追溯等);
3.气瓶定期检验机构的合作协议或自有检验资质证明扫描件。
(三)《安全承诺函》
1.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安全承诺函》,承诺材料真实、合规运营、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处罚/失信记录;
2.接受安全监管、建立应急预案、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二、安全资质审查流程
(一)材料提交:
1.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9月 30 日下午 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方式:所有材料按顺序合并为PDF,发送至邮箱zcc@hebut.edu.cn。
3.邮件/文件命名:实验用气供应商报名+公司全称。
(二)审查程序:
1.审查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审查:核对材料完整性;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现场陈述进行资质审查。
(1)评审小组成员: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有关院系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2)审查内容:评估法定许可、安全条件、运输合规、质量保障、气瓶管 理及应急能力等。
3.结果通知:
(1)通过申报邮箱通知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2)仅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具备后续服务对接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我校现有实验用气供应商必须参与并通过本次安全资质审查,方可持续为学校提供服务。
(二)如有问题请联系河北工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代老师,咨询联系电话:022-60438417。
欢迎符合要求的各实验用气服务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本次安全资质审查工作,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河北工业大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 年 9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