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校内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
时间:2025-11-24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同时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财资〔2024〕175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的通知》(冀财资〔2025〕2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公物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资〔2023〕28号)文件要求,学校积极推进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公物仓”管理模块升级,以强化校内资产调剂共享使用。目前已完成各项功能测试,拟正式启用,具体工作要求与流程如下:
一 、调剂原则
为盘活闲置资产,减少浪费,调剂秉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应调尽调,无偿使用”的原则,各资产使用人与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积极主动参与,明确低效运转、闲置和待处置资产,解决部分资产重复购置与闲置浪费等情况,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基础数据
继续加强资产清查的力度和频次,摸清家底,及时进行使用人,部门以及存放地点的资产项目变更。同时通过检查资产外观、性能与损坏磨损程度,梳理本单位部门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重点核查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设备和软件等资产,建立以清单为模式的长效监督机制。
(二)调剂流程
1.固定资产系统“公物仓”调剂模块,校内一网通办或者资产与实验室官网登陆。
2.资产调入:本人名下或管理员权限下的闲置资产可以通过系统公物仓资产调入功能调入到校内公物仓中进行实物展示,但不改变原资产性质(即该资产还是在本人名下),管理员在系统资产审核公物仓栏中审核。
网上审核流程:领用人提交个人名下资产或管理员提交管理权限下资产--资产所在账户管理员审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完成调入。资产进入公物仓展示。
务必填写申请人联系方式和上传资产照片方便展示。调入资产完成调入流程如需要撤回,可在资产调入模块点击退回按钮。
3.资产调出:在公物仓展示栏中如有需要的资产可以通过资产调出功能调出公物仓,详细填写调出资产后新的领用人、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完成资产调出。
网上审核流程:申请人选中所需资产--资产所在新账户管理员审核--资产原账户管理员审核--资产处审核--完成资产调剂。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崔羽 曹翠瑶 联系电话:60438414或Welink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