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4-21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发布,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2025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到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各级安全责任。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及时修订实验室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教育准入、风险评估管控、应急预案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确保有章可循。认真实施我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和危险源风险动态管控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切入点,以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谋划和部署整体工作。
组长:李子彪
成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各单位(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负责人。
各单位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所辖实验室开展检查并做好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对标安全标准,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 1)要求,对照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度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调研情况的通报》(见冀教高函〔2025〕22号文件)中66条安全隐患共性问题清单,组织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运行情况、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准入和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气瓶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个人防护、特种设备及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等内容。
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可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的,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5月9日)
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确定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
5月9日下午五点前,填写附件2、3、4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至体育中心225-2室,电子版经主管实验安全工作领导同意后,以协同办公方式发送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代金玲。
(二)现场检查阶段 (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
学校组织检查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于近期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单位重点检查。检查内容:院级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危险化学品、气瓶等重要危险源管理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等。
(三)整改阶段
专项检查组检查完毕后,阶段性总结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反馈安全检查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并进行限期整改。
(四)“回头看”阶段
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位。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联系方式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技术安全科:代金玲 刘香岩
联系方式:Welink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5年)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