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红桥校区9月27日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时间:2022-09-27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天津市“关于做好迎接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于9月27日继续对我校红桥校区各单位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组先后前往电气工程学院(东院原科技楼一楼原报告厅)、生命健康学院、化工学院(印刷厂平房)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材院)等单位,对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气体管理、实验设备的用电安全、消防设施运行、应急疏散通道、防火防盗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9月27日的实验室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电气工程学院(东院原科技楼一楼原报告厅)
储能实验室:气瓶未固定,无巡检记录,气瓶已过期,未使用的气瓶缺少安全帽;
2、生命健康学院
119:未经备案的生物实验室开展生物实验(小鼠实验),缺少生物实验标识,标准SOP,开展实验人员无相关培训记录和伦理培训记录;暂停该实验室实验活动,立即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恢复使用;
217:插线板串联情况较严重;
3、化工学院(印刷厂平房)
印刷厂平房实验室3:气瓶集中存放较多,未固定,缺少巡检记录或不全;有大桶无名试剂;
印刷厂平房实验室5:大量石油醚和乙酸乙酯违规存放(易燃易挥发),且紧挨多个气瓶;气瓶未固定,无巡检记录,气瓶无二维码或已过期;暂停该实验室实验活动,立即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恢复使用;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材院203:缺少高温高压设备的标准化操作规程;违规存放易制爆化学品双氧水,请相关责任单位与该实验室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将情况说明和学院的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技术安全科;
此外,原化工楼搬迁后,部分房间内仍存有废液和无名试剂且房间未上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请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安全生产的红线。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保障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河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