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我校部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提高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规范和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本学期我处将继续积极开展部分国有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及时核实、汇总拟报废处置资产情况,并与2022年3月21日前完成本单位、部门处置报告单的院级审核工作。

二、2022年4月11日前完成拟报废处置仪器设备帐物核对、入库移交、归口审核等工作。

各相关单位、部门应于2022年4月15日下班前将拟报废资产的处置申请材料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116室)进行审核、汇总。

四、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对未办理入库移交手续的拟报废处置资产进行合理、有效保管,确保账物相符、资产安全完整。

五、具体问题可咨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联系人:陈树东、谭品峰,联系电话:6043847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2月20日